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确定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的措施、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,讨论通过部分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。
2014年1月,国务院在2014年首次常务会议指出,要继续把简政放权作为“当头炮”。一年过去,在取消和下放数百项行政审批事项之后,在2015年开年,中国政府再次聚焦审批,在解决“审批多”的基础上,意在重点治理“审批难”。会议认为,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审批“沉疴”,着力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,治理“审批难”,是在不断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、解决“审批多”基础上,政府自我革命的进一步深化,是推进转变政府职能、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的关键一环,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,促进行政权力法治化,防止权力寻租,营造便利创业创新的营商环境,激发社会活力和创造力。
按照依法行政、公开公正、便民高效、严格问责的原则,会议为此提出五招、20字:
“一口受理”。会议提出,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全面实行“一个窗口”对外统一受理。
“限时办理”。会议提出,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延长审批时限,防止审批事项久拖不决。
“规范办理”,会议强调,严禁擅自抬高或降低审批门槛,避免随意裁量。
“透明办理”,会议指出,除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,所有审批的受理、进展、结果等信息都要公开。
“网上办理”,会议要求,各部门要积极推行网上预受理、预审查,加强国务院部门间、中央和地方间信息资源共享,尽可能让地方、企业减少为审批奔波,切实方便群众。
此次会议之前,李克强总理赴广东的“开年之旅”也释放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的强音。在广东自贸试验区考察时,工作人员介绍,简政放权使过去耗时近800天的投资审批“万里长征图”成为历史,李克强对此表示赞许。他说,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,就是要简化审批流程,降低准入门槛,释放市场活力,促进公平竞争,推出负面清单、权力清单、责任清单,打造现代政府。
按照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需要,会议还通过对教育法、高等教育法、民办教育促进法进行一揽子修改的修正案草案,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。草案增加了关于健全现代国民教育体系、发展学前教育等基本制度的规定,完善了高校设立审批、经费投入等管理制度,把部分高校设立审批下放到省级政府,强化学术委员会处理学术纠纷、学术不端等行为的作用,明确对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管理,允许兴办营利性民办学校,并加大对非法招生、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、制售假冒学业证书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,对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。
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。